失业补助金宣传资料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四川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我州发放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60%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计算。
三、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有多久?
答:可以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 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是到多久?
答:失业补助金政策的执行时间是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失业人员在哪里申领?申领方式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最后参保所在地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带身份证及社保卡或农行卡通过现场申领。
六、什么情况下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据境外、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七、申领失业补助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咨询电话:州本级0836-2831061
康定0836-2834990 泸定0836-3125105 丹巴0836-3523729
九龙0836-3323248 雅江0836-5124105 道孚0836-7122252
炉霍0836-7322677 甘孜0836-7527077 新龙0836-8122132
德格0836-8223500 白玉0836-8322431 石渠0836-8623295
色达0836-8528853 理塘0836-5321558 巴塘0836-5621169
稻城0836-5727033 乡城0836-5827113 得荣0836-5922666
失业保险宣传资料
1、哪些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0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4%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哪些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依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哪些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二)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三)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5、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金;
(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8、申请失业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金提供身份证或有照片的农行社会保障卡,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
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何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0、农民合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从2014年1月1日起,农民合同工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与城镇职工完全一致。
11、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失业保险
失地无业农民,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因国家征用土地后转为城镇居民,且处于失业状态并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失地无业农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管理服务等与当地城镇其它失业人员一致。
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原则上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办法。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为:本人在当地享受全部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其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我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一次性计交10年,从本人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其余部分按照国家出资80%、集体出资20%的比例,分别在同级政府建立的征地调节资金和土地补偿费中筹集。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地无业农民,持《就业失业失业登记证》、被征地补偿协议、相片、身份证、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就业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手续。
咨询电话:0836-2831061
稳岗补贴宣传资料
补贴对象:1、参加失业保险的企;2、深度贫困地区事业单位。
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它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甘孜州城镇登记失业率3.15%。事业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
申请资料:企业:1、单位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甘孜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表》;4、上年缴费发票,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事业:1、单位申请报告;2、机构代码证;3、《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4、上年缴费发票。5、建档立卡复印件、参保增员花名册、签订的劳务合同。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中小微企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
补贴资金使用范围: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咨询电话:0836-2831061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宣传资料
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
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它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甘孜州城镇登记失业率3.1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
申请资料:企业:1、单位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3、《甘孜州困难企业认定审批表》、《甘孜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表》;4、疫情期间的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流水;5、上年缴费发票;6、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或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7、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
补贴标准: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疫情前6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
补贴资金使用范围: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咨询电话:0836-2831061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宣传资料
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助力脱贫攻坚的事业单位职工。
申请条件:1、在职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4、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类证书未标注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初级(助理、员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专业技术(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资料: 参保职工个人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编号、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农行卡复印件。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证书查询网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联网查询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
咨询电话:0836-2831061